应急救援预案1 简介依据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 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44 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 373 号令),为保证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突发性事故发生,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处理,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应急预案。本公司现在已经与地方政府负责事故应急反应的机构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并且以后也将继续保持,以确保本预案与各级政府的事故应急预案、行动和要求匹配.1。1 目的本应急预案的目的是说明企业应急救援组织具有的资源和运作的方法以处理企业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员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1。2 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和保持应急准备状态的职责属于总经理。总经理负责预案的分发,保证预案和实施程序每年进行审查和修订。总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应急人员培训的管理以确保具有充足的应急反应能力,保证进行充分演习.所有员工都有义务执行本预案中各自的职责.2 应急预案依据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 302号令);(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44 号令);(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 373 号令)(7)其他法律、法规。3 定义(1)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的化学品。(2)危险化学品事故:指由一种或数种危险化学品或其能量意外释放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事故的主体是危险化学品,造成事故的方式是能量意外释放,产生的事故后果是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事故。(3)重大危险源: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的定义,重大危险源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4)危险目标:指因危险性质、数量可能引起事故的危险化学品所在场所或设施。危险目标既可以是特定区域,也可以是特定设备、设施,危险目标的确定需要经过危险分析(包括危险识别、脆弱性分析与风险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