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院校专业老师下企业实践锻炼管理办法为了提高专业老师的实践技能,造就一支双师素养与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学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锻炼对象 1、承担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的老师; 2、副高及以下职称且近 5 年没有企业经历的老师,每三年须脱产到企业实践锻炼半年(6 个月)以上; 二、实践锻炼的内容和要求 1、具有初级及以下职称的老师:熟悉和掌握一个生产车间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工艺流程、工作法律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进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不少于 1 万字的调查讨论报告;收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 2 个;同年取得相关专业初级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 2、具有中级职称老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法律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进展趋势等基本情况,并详细记录,最终形成不少于 1
5 万字的调查讨论报告;收集形成相关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不少于 3 个;同年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 1 篇关于相关专业生产实践的论文,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 3、具有副高职称老师:熟悉和掌握一个企业的岗位工作过程,包括各车间的工艺流程、工作法律规范、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相关岗位(工种)职责及产业进展趋势等基本情况,有针对性的编写相关专业实践教学指导书或完成本专业课程改革、学生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等教改方面专题讨论报告 1 项(不少于 2 万字);争取承担或主要参加企业科技研发 1 项或横向课题 1 项或科技成果转换 1 项(均以项目协议书为准);收集形成相关专业项目化教学案例不少于 5 个;同年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或行业资格证书; 三、实践锻炼期间的管理 1、各系部根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和师资队伍的实际,制定本系专业老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计划,同时负责落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