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伟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条 劳动纪律是员工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为法律规范劳动纪律,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结合各部门实际工作,特制定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和试用期员工
第三条 劳动纪律的管理责任实行一级抓一级的做法, 总经理是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具体负责抓好各部及公司全体员工的劳动纪律
第四条 各部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所分管的一般管理人员或班组长
班组长是本班(组)劳动纪律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班(组)员工的劳动纪律
第五条 成立劳动纪律考核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副总经理成 员: 各部主任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对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的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对检查或抽查当中发现的问题有争议时,做出处理决定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部
办公室主要职责:(一)负责每月对公司各部门(班组)进行劳动纪律检查或抽查
(二)负责收集员工检举违反劳动纪律的意见,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提交劳动纪律考核监督领导小组
负责对各部门考勤报表进行审核、汇总
负责对劳动纪律考核结果的执行,并拟写通报
第七条 加强对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并与薪酬工资挂钩,对违反者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并通报全公司
第八条 员工在岗期间必须做到:(一)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轮班人员必须提前 10 分钟交接班
不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员工上班期间不允许离岗或串岗
(二)员工酗酒上班或上班期间不服从领导指挥,经教育不改者,或无理取闹、骂人、部门负责人有权劝当事人退班,并按旷工处理
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罚),倒班人员严禁私下协商替班
(三)员工上班期间考勤表无记录,视为旷工
(四)本办法规定的内容与要求由劳动纪律领导小组检查
第九条 本办法由综合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