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 HSE 职责实施计划 前 言 hse 管理体系的组织、监督者是各级职能部门,在推行 hse 管理体系中,落实各级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作用,对于 hse 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持续改进的目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油田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法律规范》、《炼油化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法律规范》、《销售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法律规范》和《施工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法律规范》的原则与要求,制定出《职能部门 hse 职责实施计划编制指南》,以指导各级职能部门落实 hse职责,编制 hse 实施计划。本标准规定了职能部门编制hse实施计划的一般原则,在实际编制过程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依据本指南编制的部门 hse 实施计划可以独立成篇,也可以在部门总体工作计划中体现,但要满足q/标准、企业 hse 法律规范和本指南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安全环保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安全工程讨论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齐 李正钰 李俊荣 何怀明 牟善军 辛平 杨春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直属企业及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hse 职责实施计划编制的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直属企业和二级单位职能部门. 各基层单位职能部门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q/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 q/油田企业安全 、环境与健康(hse)管理法律规范 q/炼油化工企业安全 、环境与健康(hse)管理法律规范 q/销售企业安全 、环境与健康(hse)管理法律规范 q/施工企业安全 、环境与健康(hse)管理法律规范 职业 安 全 卫 生 管 理 制 度 中 国 石 化[ 1999 ] 安 字 467 号 3 部 门 概 述 叙述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a) 部门名称及隶属关系; b) 管理职能; c)机构设置与人员构成; d) 工作特点描述。 结合 hse 管理体系、法律规范对专业、部门的要求,写出工作特点.如:钻井工程设计 hse 要求、油气井修井 hse 要求、防井喷措施、海上作业 hse 要求;工艺控制指标修订、大机组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