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综合办公室一、综合办公室职责范围(一)在院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共同领导下,主持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责。(二)负责起草、修订和贯彻执行院《行政办公管理制度》、《行政会议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部门单位负责人问责制度》、《监察审计制度》、《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职务消费管理办法》及保密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并检查督促本部门各岗位人员执行岗位职责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组织对本部门人员的考核。(三)负责安排并做好院召开的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拟写会议纪要及会议材料。负责执行院长、书记的命令和各种行政会议形成的决议,并督促检查其他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负责本院行政监察与效能监察工作。(四)负责起草院行政、党委、纪委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及有关文件和材料,起草全院中、长期人才计划,主持编写院大事记.负责审核以院名义发出的各类文件及宣传资料。负责对外宣传及宣传渠道建设、更新与维护工作。(五) 负责行政与党务文秘、信访、文件收发、综合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保密工作。及时处理外来文函(含电子件)并归口交办和督办。(六)负责全院印章管理,保管并监用院行政、党委、纪委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审批非生产经营类介绍信、函及证明材料的开具,对本室有关岗位进行保密教育。(七)负责劳动人事管理、离退休职工管理、社会保险管理等工作,负责工资分配、人才招聘、人事调配、考核奖惩、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等管理工作,负责劳动合同及聘用合同管理和相关法务工作。(八)常常性登录本院主管部门、相关管理部门及行业兄弟单位的网站,及时掌握与本院行政管理有关的各类政策法规信息,为加强本院管理提供及时信息.(九)负责公车日常调度与管理工作,保持与上级单位、兄弟单位、其他相关单位的对外联络接洽工作。(十)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综合办公室岗位职责综合办公室设主任、外联接待部主任、党办纪检监察干事、人力资源干事、宣传员、办公文秘、档案管理员、离退休管理员、社保管理员、公车管理员、驾驶员等岗位,各岗位职责如下:(一)综合办公室主任1。在院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的共同领导下,主持综合办公室日常工作,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负责.2.负责起草、修订和贯彻执行《行政办公管理制度》、《行政会议制度》、《劳动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部门单位负责人问责制度》、《监察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