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OUR REF
: LCS—00-0551 发文日期DATE: 2001/2/8 拟文人FROM: 张少琴 审核VERIFIED: 王建中 批准APPROVED: 王晓岩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异地派遣人员管理规定(大陆地区)V1
02---—--—-—-—--—-———-—-----—-—--———-—-——----—-——----—--———-——-—-——----—-—----——-——1 目的 为法律规范异地派遣人员管理,促进公司内部文化和管理经验的沟通和传播,保障公司业务的顺利运作及队伍建设的增强,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大陆地区的所有异地派遣人员
3 名词解释 异地派遣:指由于工作需要,经公司统一派遣、离开原工作地点到其他城市(公司业务部门所在地)工作
4 异地派遣人员资格 4.1 异地派遣人员应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4.2异地派遣人员应该是优秀的骨干员工,在派遣地区能够起到推动业务和传播公司企业文化的作用
5 异地派遣类型: 5.1长期派遣:派遣期限在12个月(不含)以上,原则上为两年; 5.2短期派遣:派遣期限在6个月(不含)以上、12个月(含)以下
6 派遣期间待遇 6.1补贴 6.1.1长期派遣人员派遣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 长期派遣补贴=2000元/月+个人定级工资*0
25*b b-—派遣补贴地区系数(详见备注) 补贴总额不超过人力资源部规定的补贴上限
6.1.2短期派遣人员派遣补贴为2000元/月
6.2住房 6.2.1公司提供住房,标准为总经理级(含副总经理、助理总经理)每人两室一厅,其他人员每人一间(若带配偶可一室一厅),设施配置参照《京外平台员工宿舍管理实施细则》; 6.2.2若员工自己租房,可在《京外平台员工宿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额度内实报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