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合作协议书甲方: 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2、住 所:3、法定代表人:4、注册资本:200 万 5、经营范围:电子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综合网络布线,计算机系统集成,弱电工程、安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电子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安防器材的销售及维修服务。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及其入股方式情况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前期启动投资额为 8 万 元,具体参股方式如下:股东出资金额出资方式货币或非货币(技术劳务、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作价)股权比例甲方104 万技术劳务52%乙方80 万技术劳务40%丙方8 万货币4%丙方8 万技术劳务4%注册资金(本) 200 万 元三、追加投资及注资 若因公司实际进展(如增加投资项目、公司战略调整等),公司储备资金不足(公司流动资金小于 1000 元,股东需追加至少满足 1 个月开支预算,且 5 日内资金到位),所追加的投资根据实际预算需要根据原始出资比例,对应出资.各股东按本合同规定的股权比例缴纳出资。四、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4、丙方方担任公司的财务,具体负责:(1)、负责公司的内外账目管理。(2)、公司工资核算发放、费用报销.(3)、公司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