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各投资人平等、自愿、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定立协议各方当事人: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投资:投资总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投资情况:(1) 出资 持有公司 %股份(2) 出资 持有公司 %股份(3) 出资 持有公司 %股份(4) 出资 持有公司 %股份(5) 出资 持有公司 %股份(6) 出资 持有公司 %股份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成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拟设立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二、执行经营形式:执行由协议约定者决定,公司成立后, 为公司总负责人,如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其余股东与法人代表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等
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又协议约定者共同签字方能做账,基本做到每月一次结账、三月一次清账、一年一次大清账,公司盈亏共同根据比例分担责任
视经营情况,未尽事宜经所有股东协调后可做更改
三、出资额及方式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1) 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大写)
(2) 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大写)
(3) 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大写)
(4) 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大写)
(5) 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大写)
(6) 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