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核病科各项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一、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二、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三、结核病门诊医生工作职责四、肺结核防治工作制度五、肺结核病房工作制度六、结核病实验室工作制度七、放射科结核病检查工作制度八、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九、结核病登记、报告与转诊制度十、肺结核病例追踪管理制度十一、结核病门诊护士职责十二、临床科主任工作职责十三、主任医师职责十四、主治医师职责十五、住院医师职责十六、结核病院内处置流程肺结核病报告转诊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肺结核病人的归口管理,加强肺结核病的报告、转诊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充分认识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慢性传染病。二、对具有咳嗽、咳痰 2 周以上及咯血等症状的疑似肺结核病例进行 X 线检查,并建议做痰检。三、内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要对可疑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建立疑似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及时进行疫情登记,并完整详细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做到项目齐全,字迹清楚,肺结核病人的地址要写到村、社、门牌号,并要有联系电话,以便追踪、治疗观察;四、疾控科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应立即在结核病人转诊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在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的结核病登记本上备注“疫情已报”字样,并进行网络直报。五、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要对登记或确诊的肺结核病人,做好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及时进行诊治。病情好转的患者填写《肺结核病人转诊单》转至结核病防治所。 六、放射科是发现肺结核病的关键科室,要加强肺结核病人的摄片登记、疑似肺结核病人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七、门诊医生、住院医生、放射科医生发现复诊病人,且病灶为活动性需要继续用药的肺结核病人全部进行登记、报告并进行诊治。八、遇有严重合并症或急重症肺结核病人,应积极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最迟于一周内,将病人相关资料及转诊联系单一并转到结核病防治所享受免费抗结核治疗。九、疾控科每日对本单位的肺结核的登记、报告、转诊工作进行核对,每月一次与结核病防治所核对转诊到位情况。十、疾控科负责对院内医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并定期做好结核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十一、要求结核病报告率达 100%、转诊率 100%以上,转诊到位率 95%以上,切实提高病人的报告率、转诊率及转诊直接到位率。结核病门诊工作制度一、做好肺结核病人的报告、确诊和登记工作。 二、开展肺结核病人筛查工作,负责落实肺结核可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