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硝氨区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运行部2024 年 09 月 25 日 脱硝氨区管理制度1.前言1.1 本制度规定了脱硝氨区的运行及安全管理事项,包括氨区日常运行、液氨接卸、设备消缺检修期间必须执行的人员出入、劳动防护和各项安全措施。1.2 本制度适用于氨区的运行管理。2.管理内容2.1 脱硝氨区的出入规定2.1.1 脱硝氨区正常运行期间脱硝(脱硫)值班人员通过辅控 DCS 控制系统对氨区的设备运行参数进行远程监控,并通过工业电视监视就地设备运行情况,巡检人员应定期巡回检查站内设备.氨区实行封闭管理,站内无人期间大门一律上锁,钥匙由辅控运行主值负责保管。 2.1。2 因工作需要进入氨区的管理人员、检修人员、运输人员必须经辅控运行主值许可、登记后方可入内。2.1。3 各级安全检查人员进入氨区必须有运行部相关人员陪同,站内一律不接待外来参观学习人员。2。1.4 所有进入氨区的人员须听从氨区运行人员指挥,须经过安全交底,明确氨区的安全风险,遵守各项规定,接受安全检查,并执行登记制度。2。1。5 进入氨区人员必须穿全棉工作服,不得穿带铁钉的鞋,不得携带火种,关闭无线通讯工具,并将其放置在氨区外的储物柜,释放静电后方可进入。2。2 日常运行规定2。2。1 运行巡检人员及氨区运行人员负责氨区的日常巡检和机组的供氨操作。按指定路线对氨区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完成抄表记录,及时发现缺陷并按公司缺陷流程正确处置。2.2。2 运行人员进入氨区前须确认无漏氨报警,有漏氨报警时按第 2。2.5 条进行处置。2。2.3 氨区运行人员每 15 天进行一次手动试喷淋操作,操作结果在运行日志上记录,该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立即通知工程公司相关班组人员进行处理并汇报上级领导。2。2.4 氨泄漏监测仪和漏氨报警装置的合格证必须在有效检定期内,运行人员发现仪器超过检定周期时,应及时通知仪器检定部门进行校验,并汇报上级领导.2。2.5 出现漏氨报警时,巡检人员立即停运相关运行设备,启动喷淋装置,汇报上级领导.得到上级指令后携带便携式漏氨检测仪到就地确认,靠近氨区前明确上风位,禁止明火查漏,进入氨区必须穿戴好全身防护用品。2.2。6 如发生氨泄漏,应及时汇报值长,由值长启动《脱硝氨区氨泄漏应急预案》。2。2.7 运行操作人员须持有危险化学品操作证,熟悉并掌握漏氨应急处置各项规定。在氨区内进行设备操作时,操作人和监护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操作中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奇台热电 2×35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