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化系统使用维护检修规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制定本规程的目的是提高公司自动化系统软件、硬件的管理水平,以便员工更好地了解、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提高操作、维护和检修水平
确保自动化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进而降低自动化系统故障率,使自动化系统为生产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各生产区域内从事自动化系统(包括硬件、软件,下同) 使用、维修、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在操作、维护、检修自动化系统时必须遵守本规程
联网(生产用局域网)的计算机系统的病毒预防和控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执行
第三条 自动化系统使用单位(工艺)应当确定系统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单位自动化系统安全,并协助设备点检及检修人员做好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规程适用于我公司L1-L3级自动化系统,在执行中与控股公司有关规程发生冲突时,按控股公司规程执行
第一章 自动化系统安全的一般要求第一节 设备安装与配置第五条 自动化设备必须根据设计法律规范安装于通风良好、消防设施齐备的房间(现场机电一体化设备所带自动化设备除外),网络设备必须放置并固定于配线柜(或PLC柜)中
第六条 关键自动化设备必须提供不间断电源并确保UPS电池有效,以防止电源波动对设备的冲击、确保生产连续可靠运行
第七条 关键设备的控制系统必须提供电源、CPU和网络的冗余,必要的要提供服务器双机热备份机制,提高系统运行可靠性
第八条 自动化系统与信息化系统的接口必须安装硬件防火墙
调度管理自动化系统要安装防病毒软件
第二节 系统维护第九条 只有经过专业培训的维护人员才允许对自动化系统参数进行调整或对硬件设施进行维护
对系统软件修改或对硬件设备进行更换更新时,点检、检修人员必须同时到现场,必要时通知设备处人员到场,共同监督执行
第十条 点检人员应定期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
第十一条 自动化系统需要定期更换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