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标题:关于印发《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 规章制度分类:计划财务 文号:中证(2024)140 号发布日期:2024.07。12 正 文: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自有资金管理,严格授权和审批程序,保证资金的安全完整,降低风险,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资金管理是指对公司本外币资金的筹集、运营、调控和监管。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分类管理、授权经营、统一调度、严格监控、有偿使用。第三条 公司计划财务总部是公司自有资金筹集、调度和管理中心,拥有对各部门及所属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单位)自有资金的管理权、调配权。第四条 建立自有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公司自有资金由计划财务总部统一管理,计划财务总部对各单位自有资金银行账户上的资金在保证支付的前提下有权集中调度,保证资金正常高效运转。第五条 建立科学的资金管理绩效评价制度,严格考核各单位资金使用成本和效益,有偿使用,奖惩分明。保证公司资产、负债、净资本及其结构比率等指标达到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第六条 坚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结合的原则,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保证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需要;在满足业务需求的前提下,盘活用好资金,努力降低资金成本,提高效益。第七条 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以任何形式保留帐外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第二章 资金计划管理第八条 公司资金管理实行事前计划、审批,事中控制、监督和事后反馈、分析的全过程管理。第九条 公司计划财务总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在每年年初,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结合有关影响资金状况的因素,制定下一年度的自有资金计划。自有资金计划是指导、规划公司资金活动的依据,各单位必须仔细做好资金计划的编制工作。第十条 公司自有资金计划实行自下而上编制上报、自上而下审批下达的程序。经批准下达的资金计划,各单位应积极实行措施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和投资计划应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作为编制资金计划的依据。第十二条 禁止开展对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外资金业务。第三章 资金筹集和使用第十三条 在保证筹资规模适宜、结构合理的前提下,由公司有权机构确定筹资数量和结构。第十四条 公司融资业务包括资本性融资、同业市场资金拆借、证券质押借款及其他合法的资金融通业务。第十五条 公司对外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