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管道工程安装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管道工程安装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地点:乌审旗公安局防爆大队二、工程范围:从六公路开始到防爆大队—-大暖换热站结束
三、工程内容:自来水给水管道及项目预算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后附材料明细表(双方签字的为准)
五、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1、本工程采纳包工包料方式,一次性包死的价格为准
工程总造价大写:2、属于甲方施工的费用应从工程总造价扣除
3、付款方式:安装完毕,通过加压通水无点漏给予甲方付90%,扣除工程质保保修金 10%;待质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保修起始从完工合格之日起
六、工程期限:双方约定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竣工
总工期为 天
七、双方权利、义务甲方:(1)负责提供给水管道安装工程的施工场地;(2)负责施工现场市政主体施工单位、给水管道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3)甲方定期检查监督协调施工中的各种问题
乙方: (1)负责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限内完成给水管道的安装;(2)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承担工程质量的全部责任;(3)乙方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管理不当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4)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本着安全第一和宗旨,如出现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危及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事故和工伤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5)乙方应遵照市政府的有关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八、产品质量责任和售后服务条款1、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 24 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
修理的费用由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2、在免费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