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 XX 有限公司 售后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售后服务人员的服务行为,加强售后服务管理,提高对用户售后服务工作的质量与水平,提升公司的形象和声誉,降低售后服务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售后服务人员应当仔细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仔细贯彻执行生产作业管理基本规定等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依据产品发运单,对比实物逐项清点、核对,发现问题立即与相关公司部门衔接,及时纠正或完善;3、对产品进行有序摆放,并按规定流程和操作法律规范,进行装卸、保管和安装;4、及时、正确处理产品运输、安装过程中出现的差错或质量问题;5、用户反映的产品质量等问题,及时作出反应,并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6、常常与客户、公司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互通情况,及时解决售后服务涉及的问题;7、文明、礼貌、高质量地开展售后服务工作,杜绝有损公司形象的不良行为的发生;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售后服务人员开展服务工作,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现场清点、装卸、安装产品或进行维修作业等,应按程序和法律规范操作;2、按规定要求及时完成指导、安装作业、维修或其他服务工作;3、产品、配件或物资,数量、质量差错或用户反映的问题,反应迅速、情况清楚,处理及时、方法恰当、手续完善;4、现场指导、安装作业、维修等服务,文明礼貌、清正廉洁;5、保持与客户和生产、销售、技术等部门密切联系、信息畅通
二、现场清点货物与安装 第四条 售后服务部接到公司市场部的发货通知,应通过电话等方式,及时了解收货单位(以下简称客户)的安装基础建设及进度、需求等情况,并根据业务量大小,安排售后服务人员到客户
第五条 售后服务部负责人安排售后服务人员到客户时,开具《派工单》,应明确但不限于以下要求; 1、工作内容或任务(接收货物、指导安装或安装作业、维修等); 2、完成时间; 3、工作质量及其他要求;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