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 舶 租 赁 合 同出租方:承租方:承租方根据自身企业生产需要,与出租方就船舶租赁的租赁事宜进行商谈,并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签订本协议
一、出租方将鲁济拖 2766#轮队 轮 拖,实载吨位为 吨,拖头马力为 520 匹出租给承租方,从事运输生产
二、船舶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从租赁的前 3 个月为租赁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双方有权选择是否延续租赁,但必须是提前 15日通知对方
三、租金及缴纳方式:1、承租人承租上述船舶的年租金计算方式为整个拖队每月 元/月整,出租方净得,船舶的工人工资,拖队的维修费用包含:船舶租赁费用、船舶人员工资、拖队的所有维修费用包含(拖头的维修费用、驳船航行中所造成的碰撞事故及维修费用、航行航次费用、航补费用(煤气费、海锚费、改缆费、头档费、尾档费,装卸货所产生的费用全部有承租方承租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预付给出租方压金 元整,如承租方不付压金,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有出租方出据收据交给承租方,当承租方装货时双方正式形成租赁关系时,承租方再付试用期的租赁金,以上全部为现金
不含税金,如承租方需要开具发票,承租方应补贴出租方交纳的税金
四、1、出租方必须在双方协商好的时间内将拖队航至承租方所要求的水域交给承租方
出租方所交付的船舶必须完全适航状态
出租方在船舶交付的同时,应向承租方交付运营证、国籍证、船舶配员证书,内河船舶检验证书、安全检验记录簿、船员驾驶证书等有关航运所必备证书、证件
4、在承租期间的一切费用及人员保险船头及驳船的保险应有承租方办理,驳船及船头的刷漆喷沙、刷油有出租方负责,船舶的年检、手续办理有出租方办理,承租方必须在到微山西港前 10 日内通知对方,年检期为 2 天内,如超过期限,扣除超时的承租费
5、承租期间,承租方属于该船舶管理方,负责该船队的运输安全,船舶安全及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