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内容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二、合同工期:本工程合同总工期 30 日历天,开工时间自本合同签订次日起开始计算
三、合同价款: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苗木补栽综合包干价: 19000 元整,另植被补栽综合包干单价: 100 元/㎡,含:成品苗木、植被采购、运输、种植、养护、税金等完成本工程的全部费用,结算时苗木总价不作调整,植被按面积据实结算
四、付款方式1、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满二个月,乙方提供经甲方认可的有效合格税务发票办理完结算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
五、质量要求1、乙方必须严格根据甲方要求的苗木规格、数量、品种进行更换、补栽,且成活率达到 95%,满足国家《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的相关要求
(苗木规格、数量、品种详见合同附件清单)2、本工程的质保期及绿化养护期为二年,质保期及养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3、质保期及养护期内乙方应设专人对本工程进行保修及养护,定期或不定期对所有苗木进行修剪、更换(包括未成活苗木)、施肥、病虫害防治、浇水、除杂草等养护工作
六、双方责任〈一〉甲方责任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协调工作,并为乙方提供正常工期内的施工作业面
2、甲方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1、在苗木种植期内,乙方负责苗木的保管,如因保管的原因导致苗木损坏或死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2、 在本合同养护期届满之前,凡发生苗木毁损、灭失或病虫害,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好防范工作,不得对原有苗木、植被造成损坏,否则,由乙方无条件恢复到位
4、乙方对施工和生活所产生的各种生产、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应进行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