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45 号)),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易制毒化学品
为了加强我院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法律规范行为,在保证我院医疗需要的同时,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由医务科组织全院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及我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参加人员包括全体医药技人员及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做到全员知晓
2、要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采购
3、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由药剂科指派专人持证统一购买,采购人员应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购买
4、对易制毒化学品的供货方要查验供货方资质,并向供货方出具我院购买证明
5、禁止使用现金或实物进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结算
6、应在温度、条件适宜的仓库内妥善储存、保管易制毒化学品
7、保管员要全面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了解易制毒化学品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及安全保管要求
8、要随时了解易制毒化学品库的库存、实物的情况;物品摆放要符合规定,做到分类安全合理、摆放整齐,并配备消防器材
9、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出入库情况,应在电脑内备案,并能随时调阅
10、人员进出仓库必须严格,禁止领用人单独进入易制毒化学品库,库门要随开随锁
11、发现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其他流入非法渠道的情形,要立即向上级和保卫科汇报,实行必要的控制措制,由保卫科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由院办向本区药监局和卫生局报告
12、领用人须熟知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
13、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量应不超过每周使用量,不应大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