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目 录第一章 总则
2第二章 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3第三章 营业场所建设安全要求
5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 生产安全管理
8第二节 消防安全管理
10第三节 电气安全管理
13第四节 施工安全管理
16第五章 治安防范管理
17第六章 应急处置
19第七章 附则
2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和加强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预防、消除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风险,保障营业场所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集团公司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营业场所是指各公司自建、购买或租赁房产,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自行设立或委托运营管理,面对公众开展营销服务活动的固定经营场所
第三条 营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应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与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与治安防范条件,有效预防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社会安全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对直营店、委托经营店的安全管理
带店加盟店、授权代理店等渠道店面以及集团公司各直属单位和专业公司设立的营业场所,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各公司应根据本规定,履行对委托经营店和外包合作柜台的安全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