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Q/JY Z07—021-2024 营运客车安全驾驶操作法律规范2024 年 9 月 13 日批准 2024 年 9 月 13 日实施修 订 表序号制定/修订时间章节号内容摘要制定/修订部门起草人12024-9-10制定安全机务部宋济胜营运客车安全驾驶操作法律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营运客车驾驶员的出车前准备、行车中安全驾驶操作、应急处置、交通事故现场处置和车辆收车后检查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运集团营运客车驾驶员安全行车管理
本标准所称的营运客车是指班线客车和旅游客车,不包含公交客车、专用校车、通勤客车、出租车和网约车
2 法律规范性引用文件《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法律规范》JT/T 1134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行车操作法律规范Q/JY G07-013 驾驶员爱车例保考核管理办法3 一般要求3
1 驾驶员的身体条件应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的使用要求,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等证件
2 所驾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检验合格标识、车辆保险证明等牌证应齐全有效
3 驾驶员应遵守以下规定:a)每日首次出车前应保证不少于 6 小时的睡眠;b)连续驾驶 4 小时,应停车休息不少于 20 分钟,行车中感到疲倦时,应及时选择停车场、服务区等区域停车休息;c)24 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 8 小时;d)任意连续 7 日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 44 小时;e)夜间 22 时至凌晨 6 时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 2 小时,每次停车休息不少于 20 分钟;f)凌晨 2 时至 5 时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g)从事高速公路单程运行 600km 以上、其他公路单程运行400km 以上客运任务时,有至少两名驾驶员轮流驾驶,轮换休息
4 天然气车辆驾驶员应知悉天然气无色、无味、易燃,散发后快速向上方扩散的特性,知悉 LNG 的深冷特性
4 出车前准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