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及董事的职责一、董事会相关概念: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权力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实行集体领导,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和领导管理、经营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股东大会职权的权力机构
对外是公司进行经济活动的全权代表,对内是公司的组织、管理的领导机构
各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股东是公司资产的所有者,他们为了行使其权利,对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需要有一批能代表他们利益的、训练有素、有才能、有事业心的人来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和董事会就是这种需要的产物
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出的董事组成
董事一般由本公司的股东担任,也有的国家允许有管理专长的专家担任董事,以有利于提高管理水平
股东大会对董事有撤换和罢免权
董事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有 1/2 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
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半数以上董事提议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组织原则
决议以出席董事过半数通过为有效
当赞成和反对的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多投一票
在表决与某董事利益有关系的事项时,该董事无权投票
但在计算董事的出席人数时,该董事应被计入在内
董事长由全部董事的 1/2 以上选举和罢免
二、董事会的法定职权: 1
决定召开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
审定公司进展规划和经营方针,批准公司的机构设置; 4
审议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 5
制定公司培育股本、扩大股份认购范围,以及公司股票交易方式的方案; 6
制定公司债务政策及改造公司债券方案; 7
决定公司重要财产的抵押、出租、发包和转让; 8
制定公司分立、合并、终止的方案; 9
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酬劳和支付方法; 10
制定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