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长职权一、 董事长的职权范围 第一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行使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二)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三)检查、督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董事会休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以下权利: 1、组织对集团公司经营方针、中长期进展规划、重大投资计划及方案的制订,经战略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项也可由董事长委托经理层负责; 2、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按人事任免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名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提名或任免集团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3、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经理层提出因投资、业务扩展及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的信誉担保或财产质押的借款; 4、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经理层提出的经营进展业务需要的借款; 5、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经理层提出委托理财、参加股票的一级市场投资或其他投资项目; 6、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经理层提出的对外投资,经营性固定资产购置,以及投资权益和固定资产清理处置等项目; 7、检查和监督经理层对董事会决议\年度计划、投资方案的实施情况,对经营管理较重要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对董事、经理层及其他高管人员的经营活动行为中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可能严重危害公司利益的决定或行为,可对其行使终止权,并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五)签署集团公司股票、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和其他应由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 (六)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集团公司有关费用支出
(七)审批集团公司董事会基金的使用; (八)在发生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集团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并在事后向董事会报告; (九)《公司章程》 、本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 董事长的职责权限 第二条 机构管理的审批权限 (一)提出董事会属下工作机构的设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