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美芝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管理标准员工日常工作、行为法律规范管理制度 MZNWLQB/2024(006) 行政字 1
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法律规范员工的工作和行为标准,严肃公司纪律 ,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提高公司整体素养,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处理规定 3
1 工作违规违纪处理规定 3
1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 1 万元以上或间接损失 3 万元以上,对主要责任人处以 500 元以上罚款,停职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大过一次,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停职期工资不发,下同)
2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 1000 元以上,1 万元以下或间接损失 3 万元以下,1万元以上,对主要责任人处以 200 元至 400 元罚款,停职检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 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 1000 元以下或间接损失 1 万元以下,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100 元至 200 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停职检查
4 公司对有关人员连续三次提出应整改或解决的问题,因主观原因不予解决,对主要责任人处以 100 元至 300 元罚款
5 对所辖人员违纪现象不予纠正或有意包庇违纪人员,对部门负责人处以 30 元至 50 元罚款
6 不服从组织分配、工作安排,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岗者,缺勤时间按旷工论处
7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聚餐、义务劳动等集体活动,每次罚款 20 元
8 公司员工必须仔细履行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主动协调工作关系,凡被动应付出现部门之间扯皮,影响工作者,每次处罚责任人 50 元(双方均处罚)
9 不按规定时间提报客户信息、业务反馈信息或相关报表的,每次扣罚责任人 2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