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校区员工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第一章
1 目的为了使学校更好地参与市场竞争,体现员工价值,有效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客观、公正、合理地向每一位为学校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支付报酬和提供福利,让员工更好地为学校服务,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快速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直营校区员工
3 责任部门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解释、修订与执行,经财务部审核,报校长与董事长批准,由董事长签发执行
4 生效日期本制度自 2016 年 12 月 26 日起生效执行
凡与本制度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校区薪酬结构2
1 校区分类与人员配置2
1 根据校区营业额产值规模,将校区分为 A 类、B 类、C 类三类
2 不同类别校区人员配置标准如下(含小班和一对一咨询师):校区类别营业额产值校区员工编制分校校长主管咨询师A 类年产值±400 万113B 类200 万 W 年产值 V400 万112C 类年产值 V200 万1022
2 校区员工薪酬结构2
1 校区员工薪酬结构员工类别薪酬结构分校校长月固定工资+工龄工资+月度业绩提成+学期奖+年终奖+业绩分红主管、咨询师月固定工资+工龄工资+月度业绩提成+学期奖+年终奖2
2 月固定工资分别设置 4-5 级带宽,具体标准如下:职务类别工资级别工资标准考核标准,参照校区月度任务备注分校校长A 级3600 元校区半年完成率<90%,降一级;1、引进的特殊B 级3200 元90%V 校区半年完成率<100%,维持不变;100%V 校区半年完成率,升级
人才工资要求高于规定标准的,可实行协议工资制
2、员工月度固定工资标准每半年调整一次,学校统在每年 7 月、1月分别依据1-6 月和 7-12月的考核结果对员工月固定工资做出升、降调整
C 级2900 元D 级2700 元试用期间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