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改造工程招标评标办法一、总则第一条 本办法为办公室装修改造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以下简称“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的评标
第二条 本办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负责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外聘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总人数为 9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8 人,外聘造价审核人员 1 人
评标委员会推举一名评委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分别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与经济标进行评审
第四条 评标原则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应依法按下述原则进行评标1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
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评标有关规定及说明1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以及其他有关内容有疑问的部分,可以向投标人质询并要求该投标人出书面澄清,但不得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修改
质询工作应当由全体评委参加
质询工作应做书面记录,招标人代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投标人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投标人拒不根据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
投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内容包括:招标过程的基本信息和数据,开标记录,评标过程中的相关表格,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所做的澄清(或有)、推举意见(或有)等
评标报告应经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生效
招标人根据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综合得分发生并列情况时,价格低者优先
三、评标程序第一条 初步审核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完整性进行评审,审查其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总体编排是否优质,推断其内容是否详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一)若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