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废物处理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法律规范医疗废物处理流程,避开病原性微生物对社会造成威胁,保护医护人员健康安全,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为广阔就诊者提供一个安全、清洁的就医环境,结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情况制订本方案
一、术语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即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订的《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24]287 号)中规定的种类
药品包装、说明书、包装填充物、一次医疗用品包装袋、针头套等不作为医疗废物,尽量回收
二、依据(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80 号)(二)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24]287 号)(三)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四)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法律规范》三、原则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减量处理,无害回收;分类收集,集中贮存;日产日清,法律规范转运;手续齐全,无缝交接;强化监督,奖罚分明
四、医疗废物处理组织与管理(一) 中心组织领导体系(二) 科室职责1
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医疗废物的组织与实施;组织医务人员和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培训;突发性职业暴露和损害事件的协调、处理、报告与襄樊市中油环保公司协调;组织对科室进行检查与督导
总务科:负责购置医疗废物处置所需物资耗材的采购、分发;医疗废物暂存点的管理;医疗废物的登记与转运;保障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健康安全
监测科、艾滋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预防性体检科、皮肤性病门诊、急性传染病防治科、地方病慢性病防治科:建立医疗废物处理制度,指定专人或实行值班制负责医疗废物处理;建立一次性医疗器械、实验用菌(毒)种、放射源、药品等物资的领取、登记、使用、维护、管理等制度;完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消毒、登记、转运等制度;保障医疗废物处理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