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管 理 规 章 制 度为提高员工素养,加强法律规范管理,建立一个高效、协调、法律规范的管理体系,特制订本制度,望广阔员工自觉遵守,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安全教育:1、安全意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各员工进入生产区间,务必具备安全意识,防患于未然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车间
4、生产区间严禁抽烟,不得随处乱坐,不得到处走动
禁止携带手机,烟火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5、车间每一处电源都应责任到人,外人不准乱动电源开关
6、下班前应认真检查电源是否全部关闭,门窗是否全部关紧锁牢
7、不准随便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内,特别情况者应认真登记其身份证明,并向主管领导审批
8、职工间对安全工作应相互督促,相互学习,建立安全意识
二、考勤1、作息时间: 上午 8:00—8:10 早会 8:10—11:45 工作时间 11:45—12:30 为午饭时间(夏日为 11:45-13:00) 下午 12:30-17:00 工作时间
(夏日为 13:00-17:30) 17:00 后卫生清扫(夏日为 17:30) 周一至周 5 为工作日,周六为调休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2、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还未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视为早退,超过三小时不在岗即为旷工
1 迟到早退第一次通报批判
2 迟到一次负激励 10 元,早退一次负激励 10 元,旷工一次按三倍日工资扣罚
上述现象违犯三次者扣发当月工资二分之一
工作时间脱岗、串岗负激励 10 元
3、公司依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及休息日
1、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并请生产科长签字许可后,报生产部长,生产部长签字后方可休假(请假权限生产科长 1 天、生产部长 3 天、3 天以上总经理审批)
2、员工如遇突发事情而未先请假者,应亲自打电话告知生产科长、生产部长,并于上班后补办请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