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室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 (简称甲方)承包人: (简称乙方)签订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豆各庄 9 号彩易达工业园 签订时间:2024 年 07 月 19 日根据我国《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燕山石化视频会议室建设工程2.工程地点: 燕山石化总公司 3.承包范围和内容:LED 大屏安装,机房建设,综合布线
4.工程项目计划批准单位:5.工程造价大(写): 壹佰柒拾捌万伍仟贰佰肆拾捌元整 (具体设备名称、数量和价格见附件)二、权利、义务和责任(一)发包方:1
本合同签订后 三 天内向乙方提交网络工程许可证
2.施工前五天,甲方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3.本合同范围外的工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电源线路、设备操作台等
4.甲方发现乙方安装的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品牌、规格、型号),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5.甲方负责对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如耗材更换、清洁设备卫生、硬件和软件设置等)
6.甲方应为乙方的施工制造条件,凡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延期,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二)承包方:1.本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由乙方完成合同内所有内容
2.乙方不得安装与本合同不相符的设备,否则应负责更换,由此造成工程延期的,应向甲方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乙方对安装的电脑设备实行年免费保修,其它设备 三 年免费保修,具体内容参照设备的随机资料说明书和保修卡;免费保修期满后的设备维护只收取成本费用
4.乙方应对明显硬件故障负责并立即上门解决;对非明显的硬件故障,由乙方会同硬、软件的供货商共同解决
5.乙方对甲方在使用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提出咨询时,应迅速、及时地解答
三、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三十天四、工程验收:由甲、乙双方或甲方授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