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股份重组协议》合同书甲方:娲石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陈双喜、李威、叶耿坚丙方:武汉拇指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丁方:娲石水泥集团武汉万世科技有限公司甲、乙、丙、丁四方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共同协商进行股份重组,并签订了《娲石水泥集团武汉万世科技有限公司股份重组协议》(以下简称《股份重组协议》)。丙丁两方根据甲方为母公司,丙方为丁方全资子公司,甲乙两方及公司员工为丁方股东的模式进行重组。重组后,丁方注册资本由 100 万元增加到 1000 万元。其中甲方出资额 778.5 万元,持股比例为 77。85%;乙方应出资151 万元(包括技术入股 80 万元,资产入股 20 万元,现金出资 34 万元,丁方为陈双喜配股 17 万元),持股比例为 15.1%。乙方实际现金出资额为 7 万元,重组后未予办理工商变更。由于乙丙方不适应公司的经营模式,提出退出丁方股份并终止合作关系,导致原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故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就各方签订的《股份重组协议》需要解除相关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一、《股份重组协议》解除事宜通过友好协商,甲丁两方理解并接受乙丙两方终止合作的意思表示,同意在签订本协议的基础上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股份重组协议》。二、《股份重组协议》解除后相关股份处置、资产清算事宜根据原《股份重组协议》,乙方因自身原因工作不满 5 年离开公司,用作出资的技术股和公司赠送股份由甲方一并免费收回,个人其它资产入股部分按市值退还或对外转让,所发生费用按个人出资股额分摊。结合丙丁现有经营和资产状况,各方一致同意协议解除后根据如下方式进行股份和资产清算: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技术入股 80 万元由甲方收回2、本协议签订之日,丁方为陈双喜配股 17 万元全部收回3、本协议签订后至乙丁双方根据附件《乙丁双方工作交接清单》交接完毕后三日内,甲方将乙方现金出资 7 万元退还给乙方,由甲方向乙方认可的银行账户汇款。若在此三个工作日内由于乙方交接资料不完整影响甲方和丁方的正常工作,丁方有权拒绝付款.4、丙方的资产入股部分,按市值折算作价 3 万元,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 万元买断丙方现有资产。鉴于甲方此前已出资 10 万元收购丙方部分资产,甲方保留是否索回此部分款项的权利。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就丙方全部资产向丁方移交完毕,并订立资产移交确认书;甲方支付乙方 3 万元。乙方同意不再对丙方资产提出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