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解员管理制度一、为圆满顺利地完成各项讲解员日常接待和重大接待任务,根据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文明接待服务管理工作由宣传教育部门负责
三、讲解接待服务的基本工作能力要求:㈠、工作仔细负责,遵纪守法,遵守工作制度;㈡、服务态度热情大方,耐心细致,操作中作到准确无误,无游客投诉;㈢、具有较强的语言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㈣、关怀单位,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报告游客要求、意见和建议;㈤、具备基本的社交礼仪知识
四、讲解接待服务人员的仪表要求:㈠、外表端庄大方,有较强的表述能力和应变能力;㈡、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必须身着统一工作服装,佩戴胸牌;㈢、头发须定期修剪,常常清洗,保持清洁;㈣、女职工应画淡妆,不可浓妆艳抹,不允许使用香味浓烈的香水;㈤、定期修剪指甲,保持手部清洁,尽量减少佩戴的首饰,女职工不允许涂颜色鲜艳的指甲油;㈥、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带异味的食品,随时保持口腔气味清新
五、讲解接待服务人员的基本礼仪要求:㈠、与观众交谈要面带微笑,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谢谢参观"“欢迎您再来"等礼貌用语;㈡、称呼他人,不要直呼其名,应使用礼貌称谓,如同志、先生、女士、职称、职务等;㈢、握手时目视对方眼睛,表情自然、不卑不亢
同性间地位高者向年长者先伸手,异性间向女性先伸手;㈣、在和游客接触的过程中,必须保持热情、谦和的态度,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和游客发生冲突,否则要追究本单位职工的责任;如有游客投诉,视情况给予警告或辞退处理;㈤、工作期间要精神饱满,坐姿、站姿端正,如没有外出业务安排,一律不得脱岗,不允许翻看与业务无关的书刊、不允许打电话、听音乐、聊天、串岗等影响工作的行为;㈥、游客有问必答,遇到不能解答的问题,向游客表示歉意,切不可乱答
六、讲解接待服务人员的考评:㈠、宣教科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记录出勤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