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监造管理办法1。目的为了保证丽泽金融商务区 F02 及 F03 地块工程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制造质量,对重要设备进行监造,是保证建设项目设备采购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手段。2。依据2.1 本项目设备供货合同2。2 国家有关法规、规章、技术标准2.3 设备设计图纸、规格书、技术协议2。4《设备监造管理暂行办法》国质检质联(2024)174 号2。5 设备制造相关的质量法律规范和工艺文件3。职责3.1 质量管理部: 3。1。1 监督抽查监造单位对设备、材料监造质量控制的实施,对设备监造单位提供制造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质量控制的信息进行审查. 3.1.2 参加审查监造单位的监造人员资质;抽查驻厂监造工程师是否履行监造职责。3。2 设计管理部:负责提供监造设备、材料技术清单和与制造单位签订的技术协议;参加监造设备材料出厂前的检验签收工作。3。3 物资供应部:3。3。1 组织关键/重大设备材料的监造工作,推举监造单位的名单,要求监造单位按合同要求、进度计划完成设备、及材料的监造。3.3.2 在签订监造设备、材料的采购合同时必须明确实施监造的内容、要求制造厂予以配合监造的具体条款.3。3。3 向监造单位提供监造所需的技术文件、设计文件、采购合同等有关资料 。3。3.4 委托监造合同签订后,负责报业主备案,并应于每月 28 日前提交实施重要设备材料监造统计表。3。3.6 负责组织协调监造设备、材料的进度及出厂检验.3.3。7 监造任务完成后,在 15 日内向业主方提交《监造商考核评价表》3。3.8 在实施监造过程中如发现(生)重大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向业主报告。3。3。9 负责收集材料、设备的监造资料,向项目经理部提供监造信息.3。4 计划控制部:负责组织监造单位进行招投标、签定合同及办理结算事项。3。5 监造单位:3。5.1 监造单位在监造实施前,应将驻制造单位的监造人员履历报送物资供应部。驻制造单位的总监造工程师、监造工程师如有变化,监造单位应书面通知物资供应部.3。5.2 驻厂监造机构应设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驻厂监造工程师等岗位。驻厂监造工程师的配置人数根据监造设备数量和监造人员的专业等情况而定,驻厂监造组的总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 5 人。3.5。3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是驻厂监造组的负责人,全面负责驻厂监造组的工作;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证书或具有石化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有八年及以上石化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等工作经历。3。5。4 驻厂监造工程师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