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西南石化厂设备及管道测厚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塔西南石化厂的装置设备及管道处于完好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因腐蚀、冲刷引起的事故隐患,保证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设备、管道的定点、定期测厚(以下简称“测厚工作”)是塔西南石化厂生产装置腐蚀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塔西南石化厂所属各生产单位的设备测厚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是塔西南石化厂设备测厚工作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中,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五条 塔西南石化厂装备科负责组织塔西南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考核细则、监督和考核管理工作
负责协调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 各基层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测厚方案,建立台帐并组织实施
各基层单位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建立测厚管理机构和网络, 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本单位年度数据统计分析工作,制定改进及防范措施,不断完善测厚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基层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设备、管道的测厚布点方案,绘制本单位设备、管道的测厚布点图(或单体图),确定测厚频率,并及时上报装备部门备案
负责对现场测厚点进行标识
负责现场测厚,提交测厚结果及分析报告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方案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负责组织测厚点的防腐、保温恢复工作
第八条塔西南石化厂装备科负责制定定期检验方案,实施定检测厚工作
第三章 测厚管理第九条 设备、管道测厚包括定检测厚和定点测厚
定点测厚分为在线定点定期测厚和检修期间定点测厚
第十条 设备、管道的定检测厚应结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的定期检验工作进行
定检测厚点应包括全部定点测厚点,并在此基础上,根据相关技术规程要求进行其他部位的测厚检查
定点测厚数据可以做为在线检验的数据之一
第十一条 测厚监测主要针对设备、管道的均匀腐蚀和冲刷腐蚀,对于氢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