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版 本: A/0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 更改记录文版更改页次更改页次版本本次修订细节更改时间首次发布相关部门会签:审核人(总经办):审核人(人力资源部):审核人(财务部):审核人(产品开发部):审核人(生产技术部): 审核人(业务部):审核人(采购部):审核人(装饰工程部):审核人( 品质部): 审 核 人 ( 计 划 物 流部):审核人( 生产一部 ) ﹕审核人( 生产二部 ): 一
目的:法律规范公司生产设备的日常安全使用
加强对生产车间和部门生产设备的管理实现一机一牌,责任到人
适用范围:中山市鑫海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公用与生产制造设备使用部门
管理规定:1
各车间于该规定下发之日安排专人负责,并悬挂设备管理责任牌2
填写标准:设备管理责任牌共分六栏内容,所有填写部分字迹必须工整清楚;A 设备名称为设备说明书上标明的设备名称;B 设备编号为设备科对公司设备的统一编号;C 使用单位为使用设备车间的全称;D 使用责任人为设备的主操作工;E 管理责任人为设备所在的班组长或科长;F 购置日期为购买安装日期;3 粘贴位置:标牌应粘贴在设备的醒目位置,并且不易受到触碰破损,从而保证目视化效果四
责任规定:1
对生产过程中非人为原因造成的设备管理责任牌破损或丢失,管理责任人应立即上报更换新牌; 对于人为原因造成的破损或丢失,将对管理责任人和使用维护责任人通报批判并罚款 20 元/次;2
设备管理责任牌的信息应及时准确维护,人员岗位变动后应及时交接, 如出现信息维护不及时,不准确者,将对管理责任人进行通报批判并罚款 20 元/次3
设备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相应的配件等,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开机, 设备点检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负全责
进行通报批判并根据设备损坏程度给以赔偿4
设备点检责任人交接班时要清楚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