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湖畔名邸项目911 南地块强电系统工程(供应及安装)技术要求目录页码第一节 总要求TH/TS/EL/1-1~59第二节 强电系统概述TH/TS/EL/2-1~6第三节 低压配电柜TH/TS/EL/3-1~11第四节 分支电路配电设备TH/TS/EL/4-1~8第五节 低压配电电缆/电线TH/TS/EL/5-1~5第六节 线路配件及其他电气设备TH/TS/EL/6-1~6第七节 照明器TH/TS/EL/7-1~2第八节 防雷接地TH/TS/EL/8-1~2第九节 测试和试运行TH/TS/EL/9-1~4第十节 杂类提供品TH/TS/EL/10-1~2第十一节 维修保养要求TH/TS/EL/11-1~3附件一 设备材料品牌表TH/TS/EL/APP1-1~4第一节 总要求1.1.定义和责任1.1.1.除下列这些词或句应具有以下提供的涵义外,其他词或句的解释应参阅合同条件的定义:“建设单位” 指建设单位。“本承包单位” 指“总承包单位”或“建筑总承包单位”,(其中机电自有分包包括“电梯工程”、“给排水系统工程”、“强电系统工程”、“ 弱电系统工程”、“通风及防排烟系统工程 ”、“消防系统工程”、“燃气内管系统工程”、“生活给水泵工程”)“供应” 指购买所需设备包括有关组件并运送到施工场地的安装位置,包括所有有关供应部分均适合并需对安装相配合。“安装” 指建造﹑装配、联接至完成包括有关组件的测试和系统调试,包括所有有关安装部分均适合并需对供应相配合。“协调” 指本承包单位需根据项目工程进度安排负责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承包单位就工作内容、工作顺序及时间节点的衔接上要统筹安排,以保障本工程顺利进行。“配合” 指本承包单位和其他承包单位应服从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和总承包工作的安排,与其他承包单位相互合作,以保障本工程顺利进行。1.1.2.本承包单位将负责完成所有为本项目之强电系统工程所需进行的一切有关深化设计、供应、安装、测试及保修等任务。1.1.3.本〝技术要求〞和投标图纸中所述的内容为强电系统正确运行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所有附件及配件的安装要求。1.1.4.所有项目应包括完成全部上述工程运行所需的一切辅助设备及附件的设计、供应、安装测试及保修等和符合当地及当时法律规范的设施,不论设备及材料是否已包括在本〝技术要求〞文件及图纸内均应包含于本承包合同。1.1.5.所有系统的控制终端,中央处理器及时钟系统均必须配备自动时钟跳跃功能,包括润年时间计算,而各系统应运行正常,无任何故障及数据损失。1.1.6.本承包单位包括的强电系统工程承包单位须为获有关部门或单位的认可且有资质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