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施工管理程序1.目的和范围:法律规范公司开发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进度、成本达到公司预期的目标,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
2.职责:2
1 工程材料部和设计研发部负责项目开发的前期工作
2工程材料部(项目部)负责协同设计研发部、审计核算部、监理公司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查、优化、确认
3工程材料部(项目部)负责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配合设计研发部和对外联络部统筹协调水、电、煤气、消防、安防、弱电等各专业的设计进度,以及各专业施工队伍的合同签署进场时间等,保证现场项目施工顺利有序地进行
4项目经理部是公司派驻现场的机构,履行项目业主代表的职责,在项目开发全过程中起上下沟通、内外协调的作用;项目(部)经理作为工程材料部管理成员派驻施工现场,履行合同中规定的驻地工程师代表职责,负责监督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履行
当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业主或工程造成损失的,项目经理有责任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5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监理单位批阅施工图纸,并将审图意见及时反馈给设计研发部;协调完成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协助审计核算部进行项目投资控制;代表工程材料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配合对外联络部进行综合验收负责监督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监理工作;配合客户服务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6工程材料部负责协调项目施工出现的重大问题的解决以及施工过程中外部协调工作,为监理与施工工作的顺利开展制造条件,负责主要设备以及部分材料的选定与采购
7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参建各方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向总经理室提交专项评价报告
8项目经理与监理单位存在较大的意见分歧而双方无法协调解决时,可以提交集团公司总经室组织专题会议讨论解决
需及时处理的可以通过向总经理室递交专题报告、请求召开专题会议的形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