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X 年对外宣传目标考核及奖惩办法二、目标任务1、报道组每月在《nc 日报》上稿任务为 20 件,全年在《四川日报》上稿任务 34 件
2、广电局每月在 nc 电视台(nc 新闻)上稿任务为 22 件,nc 广播电台上稿任务为 25 件,专题节目上稿 2 件(由广电局具体责任到人),川台上稿任务为 5 件
3、其他各单位任务见分配表
三、量化考核办法1、各单位在《nc 日报》、《nc 晚报》、nc 电视台上稿一件记 100 分;在 nc 人民广播电台、《nc 广播电视报》上稿一件记 50 分
2、各单位在《四川日报》、《四川党建》、四川电视台上稿一件记 200 分
3、各单位在《人民日报》、《求是》、《党建讨论》上稿一件记 500 分
4、各单位在四川人民广播电台、省级行业报刊、商业性报刊、文学艺术性报刊上稿一件记 100 分
5、各单位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国家级行业报刊上稿一件记 200 分
6、用稿在头版头条,在基数分上加倍记分;用稿在一版加基数分的 30%,二版加 10%
用稿字数在 1500 字以上再加记20%
7、用稿字数超过 3000 字的稿件及电视台专题节目,在基数分上加 200 分
9、报刊上稿稿件低于 100 字,电视台、电台简讯减半记分
10、各单位人员与记者(包括县外记者)联合署名上稿,按基数分与记者平均记分
11、单位提供新闻素材,先进典型经验、先进典型人物事迹,记者写稿被采纳,单位按用稿应得分的 40%记分
12、单位出现问题,被媒体反映,每有一件,市级扣 200分,省级扣 400 分,国家级扣 1000 分
如违反县委文件规定,对直接来单位采访的县外记者未及时做好解释协调工作,未及时上报县委宣传部、外宣办,未安排好记者接待工作引发的负面报道,加倍扣分
四、奖惩办法1、各单位对在上级媒体正面宣传蓬安的干部职工、专职记者要按县委文件规定当月兑现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