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 特许权经营模式会计处理初探 摘要:我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改善环境质量、提高经济进展的重要举措,政府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规划时,往往会遇到资金和运营效率两大问题,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因此,目前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面,政府广泛运用市场化的 BOT 特许权经营模式进行融资,以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当前该模式主要集中应用于污水处理、高速路、垃圾焚烧等行业。近年来,财政部出台了相关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对 BOT 特许权项目会计处理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法律规范,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诸多会计处理难点和问题。基于此,本文对污水处理 BOT 特许权项目在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探讨分析,并提出相应建议,以为同类企业提升会计核算质量提供参考。 关键词:BOT 特许权;会计核算;污水处理 现如今,我国政府在污水处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上广泛运用 BOT 特许权经营模式,也就是企业采纳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加公共基础设施特许权经营模式(简称“BOT 项目”)。但是污水处理 BOT 项目具有较长的特许权期限与复杂的法律关系,且没有出台具体的相关规定,导致难以确认与计量资产、负债等。当前项目投资、管理人员以及政府部门关注的主要问题是如何真实披露项目财务状况、增强会计核算的法律规范性。虽然财政部对BOT 项目的会计处理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法律规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会遇到更为复杂的问题,导致会计处理不够法律规范以及会计报表信息公允性不足等问题,值得进一步讨论。 一、污水处理 BOT 项目概述 BOT 通常翻译为”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与非政府企业签订特许权协议并给予其一定期限的经营权,企业在此期限内可以自行筹集资金建设基础设施,经营相关项目猎取收益,期满时将基础设施完全移交给政府。BOT 项目的实质是利用特许权进行融资政府作为授予权利的一方在特许权期内对基础设施的使用进行控制,并在期满后项目资产完全归其所有,使得企业只对项目资产的管理与运营负责,无法控制或者拥有项目资产。我国财政部在 2024 年出台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以下简称“解释 2 号”),明确规定了 BOT 项目的适用条件与会计核算。与之相适应的污水处理BOT 项目同样需要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第一,政府、政府关部门以及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作为特许权授予方;第二,根据正常流程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作为协议投资方,其根据规定建设和运营项目公司,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