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 豐 運 動 器 材 廠制訂部門:總務課 文件編號:GL- L- 001©本文件屬於銓豐運動器材廠文管中心管控資料,非經文管中心准許不得影印,禁止復制電子檔案
人事管理辦法銓豐運動器材廠人事管理辦法文件編號GL-L-001頁次1/15版本/次A/0一目的:為了公司人事制度有章可遁,有章可依,保護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和公司的利益
特制定公司人事規章制度
二圍:本公司所有在職人員,(台干人員除外)三權責:總務課制修訂,總(副)總經理核准,總務/人事与其公司所屬單位、人員遵照執行
四內容:人事制度4
1 本公司為建立組織,健全制度,特訂立本規定,凡本公司所屬員工的管理,應遵守本規定
2 本規定所稱員工,是指本公司正式錄用的員工,因業務需要而臨時聘用的人員不在此列
3 本規定適用如發生疑問時,由管理部經理組織讨论,如無法解決時報請更高層主管解釋並修正之
4 本公司員工的服務、任用、擔保、工作時間、工資、請假休假、出差、培訓、調遷、長假、褔利、考勤考績、獎懲、年資、離職、附則等事項除國家有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1 本公司員工,應忠於職守,遵守本公司一切合理規章,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指揮,不得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各級主管對員工應親切誘導,諄諄教誨
2 員工對內應認真工作,愛惜公物,減少損耗、提高品質、增加生產,對外應保守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
3 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与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4 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有驕傲滿足以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5 員工對於職務与公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但緊急或特别情況不在此限
6 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核准不得接見親友,或擅離工作崗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