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薛德震一、历史的、理论的证明1·马克思主义人本观的历史的证明马克思、恩格斯从创立唯物史观起,到他们成熟时期以至晚年的论著中,在有关人类社会历史进展的论述中,有一根主线贯穿始终,这便是科学的、唯物主义的人本观。为了证明这一点,让我们用编年叙事的方法,看看历史的事实:马克思在 1843 年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告诉我们,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马克思在《1844 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认为,在社会主义的人看来,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就是在这部手稿中,马克思还明确地确认了共产主义同人本主义的关系,共产主义作为私有财产的扬弃,就是实践的人本主义的生成;共产主义则是以扬弃私有财产作为自己的中介的人本主义。共产主义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本主义。马克思在写于 1845 年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中强调地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在第六条中又指出,费尔巴哈把##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第十条中又说,旧唯物主义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在马克思、恩格斯于 1845 年秋至 1846 年 5 月共同撰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有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化出发。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马克思、恩格斯还进一步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社会结构和国家总是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但是,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