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_第1页
1/23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_第2页
2/23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_第3页
3/23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第一节 封面、扉页、目录、释义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第六节 备查文件第三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活动中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准则。第二条 根据《证券法》、《披露办法》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本准则的要求编制和披露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持股变动报告书)。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以共同名义统一制作并报送持股变动报告书,公告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依照《披露办法》及本准则应当披露的所有信息,但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应当在持股变动报告书上签字、盖章。第四条 本准则的规定是对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不论本准则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凡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均应当予以披露。第五条 本准则某些具体要求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确实不适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可针对实际情况,在不影响披露内容完整性的前提下做适当修改,但应在报送时作书面说明。第六条 在不影响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不致引起阅读不便的前提下,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采纳相互引证的方法,对各相关部分的内容进行适当的技术处理,以避开重复和保持文字简洁。第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编制持股变动报告书时,还应当遵循以下一般要求:(一)引用的数据应当提供资料来源,事实应有充分、客观、公正的依据。(二)引用的数字应当采纳阿拉伯数字,货币金额除特别说明外,应指人民币金额,并以元、千元或百万元为单位,财务会计报告数据应精确到人民币元。(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或其他需求,编制持股变动报告书外文译本,但应当保证中、外文本的一致性,并在外文文本上注明:“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分别以中、英(或日、法等)文编制,在对中外文本的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四...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