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友会高等社团组织管理制度会员学习资料二 0 一 0 年三月中国学友会高等社团组织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中国学友会高等社团组织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 中国学友会校区分会的设立第二节 组织机构第三节 会员社团的设立第四节 组织机构第三章 中国学友会校区分会行政实习职务的实习资格和实习义务第四章 校区分会组织机构工作执行法律规范第一节 人事部第二节 项目部第三节 财务部第四节 培训部第五节 其它部门第五章 会员社团工作执行法律规范 第六章 社团组织的财务管理第七章 商业实战第八章 岗前培训第九章 就业签约第十章 公益活动第十一章 社团组织责任第十二章 委员、会员责任第十三章 社团组织解散和清算第十四章 附则第十五章 附件 1:《中国学友会会员实习指导手册》附件 2:《中国学友会 2024 年年度大型活动目录》附件 3:《中国学友会高等社团组织收费标准》附件 4:《中国学友会社团组织解散和清算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法律规范中国学友会高等社团组织的组织和行为,保护社团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会员实习与就业秩序,促进高端人才就业率的提高和满足当代学生全面进展的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社团组织是指依照本制度在中国境内各院校设立的学生组织团体即中国学友会校区分会和会员社团
第三条 社团组织是中国学友会设立的校内组织机构,社团组织归中国学友会统管并向中国学友会(总会)承担责任,中国学友会依法保护社团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建立中国学友会高等社团组织目的是为了进展、培育、锻炼、选拔、包装人才,建立一个庞大的实习实践平台,有组织、有纪律的造就高端人才管理队伍,让更多的中国学生借用中国学友会这个大舞台奋力拼搏,取得人生的成功
第五条 社团组织适合于在初中、高中、大中高专职学校、本专科高校四级院校分别设立,由所在行政区域的市分会直接管辖
第六条 中国学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