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法律规范施工行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休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企业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号)、《安微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徵省省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皖国资考核[2024]7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煤矿山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和工艺要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木 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投入能满足安全生产的 要求。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 员,要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木单位安全生产负有 下列责任: (一)建立、健全并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积极配合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檀离职守;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职工超过 100 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职工在100 人及以下的单位,应当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并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机构。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对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二)协助制定木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散)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经验; (四)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其它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难以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木单位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