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目录 1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规划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4第三章风景区的性质和容量 5第四章风景区总体布局 5第五章风景保护培育规划 6第六章风景游赏规划 11第七章典型景观规划 15第八章旅游设施配套规划 18第九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20第十章道路交通规划 22第十一章基础工程规划 25第十二章环境保护规划 28第十三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 31第十四章分期进展规划 32第十五章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35相关文件 39附图:40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好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使之世代传承,永续利用,为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制造新的进展契机,特制定本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风景名胜区规划规》《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国风景名胜区形势与展望》绿皮书《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规定》《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与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国人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24]13 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九部委,建规[2024]204 号)《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台市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关于做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与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城[2024]77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增补仙居为第三批省级风景名胜区的通知》(浙政发[1995]45 号)《中华人民国国务院关于发布第四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通知》(国函[2024]40 号)《仙居风景名胜区资源调查评估报告》与相关规划说明文本等。第三条规划围仙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地处仙居县中南部,地处浙江省东部丘陵山区,由仙居县白塔镇寺前管理区的 5 个行政村(即村民委员会)共 9 个自然村(即村民小组)、淡竹乡的 21 个行政村共 36 个自然村、田市镇西南部的 5 个行政村共 12 个自然村,总计一乡二镇的 31 个行政村共 57 个自然村。总面积 158 平方公里,外围保护区 81.25 平方公里。北至下珠至叶宅的山脚线;西以十三都坑为界;南接仙居与永嘉的县界;东部南段以十三都坑与其支流东侧的山脊线为界,北段以十八都坑西侧山脚线为界。包括:神仙居景区、景星岩景区、十三都景区、公盂岩景区、淡竹景区等 5 个景区。第四条规划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