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24〕45 号文)国税发[2000]84 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分立业务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 号)《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6号)[案例]××商业有限公司采纳“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进行存货的计价核算。(1)1999 年年末存货的账面成本为 100 万元,估计可变现净值为 90 万元,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 10 万元。(2)2000 年年末存货估计可变现净值为 85 万元,则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 5 万元。(3)2001 年年末,该存货可变现净值有所恢复,估计可变现净值为 97 万元,则应冲减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为 12 万元。(4)2024 年,将该批存货的 80%对外出售,取得收入 94 万元,假如年末剩余存货可变现净值与 2001 年末相比未发生变化,请对跌价准备作调整。[会计处理]1999 年末 DR: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00,000 CR:存货跌价准备 100,000[税务处理]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00,000 元[会计处理]2000 年末 DR: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50,000 CR:存货跌价准备 50,000[税务处理]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50,000 元[会计处理]2001 年末 DR:存货跌价准备 120,000 CR: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120,000[税务处理] 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120,000 元[会计处理]2024 年 DR:银行存款 940,000 CR:主营业务收入 940,000 DR:主营业务成本 776,000 存货跌价准备 24,000 CR:存货 800,000[税务处理] 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24,000 元[解释] 存货跌价准备属于时间性差异,当发生减值的存货对外出售时,其因提取准备而减少的利润又处置时得以实现。因此,本期增提的准备应当调增所得额;本期因恢复而减提的准备或者因处置存货而冲销的准备金额应当作调减所得额处理。[案例]某工业企业生产线设备的账面原价为 5000 万元,估计使用年限 10 年,已计提折旧 2 年,累计折旧为 1000 万元,估计净残值为零。假定第 3 年年底该生产线设备的可收回金额为3200 万元,估计尚可使用年限为 5 年,估计净残值不变,以后均未再发生减值。该企业第3 年及以后年度如何作会计处理及税务处理?[会计处理]① 第 3 年计提折旧 应提折旧额=5000÷1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