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转股与银企关系思索 为了解决我国国有银行中的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改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继续深化改革,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对部分国有企业的银行贷款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实施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的战略部署
本文拟就债转股与重构银企关系作初步探讨
一、当前我国银企关系中存在的问题 银行与企业关系的核心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债权债务关系
因为企业的债务绝大部分来自贷款,而中国全社会债权的大部分都属于银行
在我国,企业对于银行信贷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依赖性较高,假如企业经济益好,产业利润高,资金周转快,银行资金的利用率就高,资金的收益水平也相应较强;反之,假如企业经营状况不好,产业利润低下,产品积压,资金沉淀,则必定导致银行信贷资金沉淀,经营风险增大,收益也相应下降
当前我国银企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就是银行与企业的双向债务危机,国有企业运营效率低下与国有商业银行巨额不良资产并存,对国有企业的巨额亏损补贴和维持国有企业正常运转所需的资金在财政无力负担情况下便无可避开地由国家严格控制的国有商业银行来承担
表面看来,银行与企业同是商业借贷行为,但实际上企业偿还贷款的可能性微小
而且,我国银行与企业间的信用关系非契约化,银行贷出的款项既无法律保证,也无抵押担保,贷款企业受法律约束较软一旦出现经营不善,亏损严重,就将大量拖欠银行本息,甚至出现逃债、废债和赖债等现象,造成银行资金的呆帐、坏帐(有的已构成损失),债务负担越来越庞大,信贷资产质量下降
二、实施债转股能有效地化解银企债务危机,有利于银企合作 1
债转股的内涵
债转股是债务重组的一种方式,顾名思义,就是银行将对企业的债权转换为股权
在我国,债转股具体指的是我国四大四有商业银行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达、华融、长城、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