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推介合作协议甲方:房地产开发限公司(作为委托方)乙方:有限公司(作为居间代理方)甲方开发的"” 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现委托乙方进行包销代理销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推介房源范围、合作期限、销售价格及付款优惠政策1、推介房源范围: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委托乙方包销代理销售的房源范围包括 B 区 住宅及 D 区车位; 具体房源信息详见附件 1《房源及价格表》2、合作期限:乙方对甲方项目的推介合作期限为 3 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_日止
3、销售价格:乙方按照《房源及价格表》上的价格进行推介,乙方推介房源的实际成交价格不得低于甲方披露的底价
第二条合作方式1、本次合作为底价包销方式,以上所述房源按照元/平方底价,由乙方自行制定销售方案及价格;销售合同价格与底价间的差价部分作为乙方佣金,乙方开具等同金额的代理佣金发票
乙方将客户带至甲方项目销售现场,由乙方指定人员接待及签订认购协议;后续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银行按揭手续、交房、办理房屋产权证等手续由甲方负责,乙方配合收集相关材料及客户邀约事宜
2、本协议所称“包销”是指甲方委托乙方排他性代理销售推介房源;甲方保证,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约定房源的唯一指定销售商,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自行销售或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进行推介销售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可对以上可出售房源进行设计及装修,所产生的装修款项作为乙方完成业绩的包销保证金;若合同期结束,乙方未能完成已装修房源的全部销售,剩余未售已装修房源甲方不再另行支付装修款给乙方,甲方可自行定价销售或要求乙方将已装修部分恢复交付给甲方
第三条佣金支付标准及方式1、佣金计算(1)在合作期内,对于乙方推介成交的房屋,销售合同价格与底价间的差价部分作为乙方的销售佣金
因银行按揭政策变动、项目整体转让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互相免责,甲方按照本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