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五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工作制度(草稿)为了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实施意见》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规定,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学校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职责、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和考核细则,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全面实施,做到学校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确保校园安全
二、责任分解学校主要岗位安全职责:(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校长是领导小组组长,其他成员分工负责
领导小组下设安全办公室,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分管
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安保人员,建立高效法律规范的学校安全工作网络体系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指挥组、安保组、现场处置组、现场救援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事故调查组等应急小组
各组根据事故实际情况,启动工作
3.切实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所需人、财、物并合理配置
4.制定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防范措施,检查督导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度的落实
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事故做出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5.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部门下发的安全工作指导文件,制定年度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拟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结合学校特点讨论部署学校常规性安全工作
6.代表学校与家长签订家校安全协议
7.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手段,抓好校舍设备维护、消防、治安、交通、食品、疾病预防、自然灾害防范等基础性安全工作
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重点做好校门秩序、教育教学、学生宿舍、食堂卫生、大型集体活动、集体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