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整治检查工作指引根据《市经贸信息委关于印发〈全市汛期电力设施安全隐患专 项 排 查 整 治 工 作 方 案 〉 的 通 知 》 ( 深 经 贸 信 息 电 资 字〔2024〕272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制订检查工作指引如下:一、检查目的通过深化了解基层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易涝公共区域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有效防和遏制涉水触电事故
二、检查容(一)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专项检查,主要检查公共设施防漏电工作方案制定与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加强涉水触电风险防控、与时消除事故隐患、堵塞漏洞,强化涉水触电事故防有关工作情况
(二)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三)公共设施条件相对较差、人口密集的城中村、老旧小区、三小场所等重点区域、易涝公共区域供用电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是否制定落实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隐患整改是否按计划实施,紧急或重大安全隐患是否与时治理,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保障条件的供用电设施,是否依法落实停止供电的措施等
(四)防触电和用电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主要检查是否紧扣“生命至上,安全进展”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立足防和遏制涉水触电事故,加强防触电和用电安全宣传教育
(五)公共场所供用电设施安全运行情况,抽查易涝公共区域供用电设施安全运行情况,包括公共场所电气设备和 10kV 架空线路、低压架空导线、电缆、低压柜(箱)、配电房与配变等配电电气设施,重点检查绝缘破坏、漏电保护配置不当、接地不良、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对存在水浸风险供用电设施,全面检查基础标高、封堵措施、抽排水装置、设施防水防潮安全级别等是否满足要求
三、检查地点市全市区域
四、检查时间7 月-9 月
五、检查方法现场查阅资料台账、实地了解等方式
附件:检查表格 市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