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称评定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满足公司持续进展对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能力的要求,同时为专业技术人员在公司的晋级晋职提升提供通道,进而形成动态的、竞争性的以业绩评价、能力评估为基础的价值分配体系,提高公司部职位晋升管理的科学性、规性,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制造性,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评定标准以专业技能为主,理论知识与综合能力为辅;严格依据价值制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制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职称升降与业绩评估的紧密结合
第三条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第四条 评定围:按部门职能划分为:技术、管理、营销、技工四大系列
a)技术系列:技术中心、质管部、五大分厂与其它部门中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四个级别
b)管理系列:包括副总经理、各总监、各部门经理、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三个级别
(其他管理岗位可参照此项,职业书不纳入职称围
)c)营销系列:从事市场推广、销售业务的人员,由低到高分为员、市场营销助理工程师、市场营销工程师、市场营销高级工程师四个级别
d)技工系列:公司所有生产类员工(从事产品生产的直接工人和间接生产工人,包括技术代表)、特别工种等
由低到高分为中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三个技能级别
第五条 具体评定条件与要求(参见附表一): a)技术系列: b)管理系列: c)营销系列d)技工系列第六条 入职职称评定1
对新参加工作的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公司本专业或接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一年,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直接确定为相应的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具体规定如下:a)
大专毕业工作满一年的,可确定为员级任职资格,从事本专业员级技术职称满一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