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违纪违规处罚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部管理,严肃纪律规秩序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公司健康持续进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室与下属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劳务派遣人员、非全日制用工人员试用期人员与其他人员等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 第三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应当承担责任的违纪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给予处分
第四条 处理违纪违规行为的原则�� 一实事客观公正
��� 二教育为主 惩戒为辅
�� 三区分情节 分类对待
� 第四条 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调查处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与适用规则 第五条 处分的种类从轻到重依次分为五档�� 一警告
�� 二记过
�� 三降职降级
�� 四留用察看分为留用察看一年、留用察看两年
��� 五解除劳动关系
� 第六条 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记过 �� 12 个月
� 二降职降级����24 个月
第七条 违纪违规员工除受到行政处格外,还将受到如下处分:�� 一、受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提任职务,不得提升职级,不得提高工资分位,不得列为后备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其评先评优、提高职级和工资档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并可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参加岗位竞聘或组织选拔
受到降职、降级、留用察看处分的,处分期满不视为恢复原职务、原职级
� 二、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 80%发放,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与绩效考核挂钩的变动收入,按 60%发放
处分期满后视其表现,经公司考察批准,可恢复原待遇
�� 三、受到降职、降级处分的
有职务的降低一至二个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