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违反 GMP 条款处罚总则11
卫生方面11
1.所有生产人员必须按(人员进出一般区 SOP/人员进出洁净区 SOP)要求进入车间换鞋、洗手、更衣、消毒,违者罚款 5-20 元
2.非洁净区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洁净区,违者罚款 10 元
3.严禁携带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如香烟、火柴、打火机、首饰、化妆品、手绢、手纸、食品等)进入洁净区,违者罚款 5-20 元
4.洁净区不得化妆和佩戴饰物,违者罚款 5-20 元
5.生产场地严禁吃东西、吸烟、大声喧哗,违者罚款 5-20 元,
6.个人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工作服,不得衣冠不整、不洁上岗,违者罚款 5-20 元
7.严禁在车间打闹、蹦跳,以免造成污染
工作期间严禁大声喧哗、谈笑,以免造成人为差错,违者罚款 5-20 元
8.进入洁净区的原辅料、包材、容器等如有结实膜袋的应在拆包间对外表进行脱包消毒或无膜袋的应搽洗洁净,灭菌处理后方可进入洁净区,违者罚款 5-20 元
9.洁净区原料、辅料、包容器、公用容具必须按规定位置放存,违者罚款 5-20 元
10.生产工序现场状态标志牌应根据生产状态进行与时更换并确保其正确,违者罚款 5-20 元
11.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按规定对工作场所进行清理,未达到要求不得离开现场违者罚款 5-20 元
12.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使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必须分别清洗、消毒、整理,违者罚款 5-20 元
13.洁净室(区)必须按规定定期清洁、消毒,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交叉污染,消毒剂应按规定定期更换,并有更换记录
纯化水使用前必须排出盲管残留水,违者罚款 5-20 元
各工艺用器具、容器、设备应按相应的的 SOP 洗